自2015年8月,册亨县出台《民生特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以来,共收到实名举报民生案件线索124件,已兑现举报奖励2960元。
为切实加强民生政策、民生工程、民生资金的监督管理,鼓励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落实案件查办“两个为主”工作要求。册亨县纪委严格落实《民生特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实名举报奖励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经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的,经查证属实的,按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资金10%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元;经查实无涉案资金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一次性奖励200元。据统计,该《奖励制度》出台以来,册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实名信访举报民生案件线索124件,经查证属实的4起涉及资金共29600元的民生案件中,按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资金10%的奖励标准对举报人兑现奖励2960元。
“实名举报人可以采取来信、来访、来电、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有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可直接约见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当面进行举报。实行这个《奖励制度》,拓宽了纪检监察机关案源线索渠道,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监督的积极性,为册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起到了积极作用。”册亨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何忠学说。同时,为切实保护实名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册亨县纪委监察局要求线索处置和办案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举报人领奖凭证由县纪委监察局专人保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举报人的姓名或身份。(册亨县纪委)